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内部控制
基础性评价等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根据《青海大学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青大校综字【2016】70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年内开展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为推进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中心研究,制定《青海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青海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1:
青海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中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首先明确后勤各部门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各部门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查找发现各部门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内部控制系统更加规范。
依据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情况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对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查漏补遗,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积极营造科学规范、监管有力的财经工作局面。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旨在提高各部门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性原则。切实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贯穿于各部门方方面面的工作,确保各部门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2、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各部门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4、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部门的实际情况,与部门的事业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部门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伦邦
副组长:王民康 祝健博
成 员:张清明 黄云鹏 张建平 刘革庆 魏虎奎 魏生涛 刘忠安 王立业 黄江萍 汪继兵 李生秀 赵成云 吴再振 胡 鸿 马驰骋 郑豫青 雷 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清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财务部
四、工作安排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2016/9月至10月底)
1、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9月)。根据要求启动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学习,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2、开展自评工作(2016年9月至10月上旬)。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各部门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部门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说明项在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中单独说明。
3、形成评价报告(2016年10月15日—21日),要求各部门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模式)》,对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主要内容进行说明,明确下一步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并于10月21日前报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与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形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2016年11月21日前)
1、依据自评结果,围绕本部门经济业务类活动实际,组织开展查漏补遗工作,列出建设工作清单目录,全面分析研究制度建设和监管、稽核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建设工作。
2、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不相容原则,加大会计稽核,规避财经风险,有力提高内部控制建设水平。
3、要求各部门在11月21日前上报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便汇总后上报学校。
附件2 |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 ||||
类别 |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分值) | 评价得分 | 相关部门 |
单位层面(60分) |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本指标14分) | 1.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4分) | 办公室 | |
1.2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3分) | 财务部 | |||
1.3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3分) | 各部门 | |||
1.4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4分) | 财务部 | |||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本指标6分) | 2.1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2分) | 办公室 | ||
2.2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2分) | 办公室 | |||
2.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2分) | 办公室 | |||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本指标8分) | 3.1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4分) | 各部门 | ||
3.2对权力运行的监督(4分) | 各部门 | |||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本指标8分) | 4.1建立预算管理制度(2分) | 财务部 | ||
4.2建立收入管理制度(2分) | 财务部 | |||
4.3建立支出管理制度(2分) | 财务部 | |||
4.4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分) | ||||
4.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2分) | 各部门 | |||
4.6建立项目管理制度(2分) | 各部门 | |||
4.7建立合同管理制度(2分) | 各部门 | |||
4.8建立决策机制制度(2分) | 办公室 | |||
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 5.1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3分) | 办公室 | ||
5.2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和实施(3分) | 办公室 | |||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10分) | 6.1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6分) | 财务部 | ||
6.2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4分) | 财务部 | |||
业务层面(40分) | 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7分) | 7.1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3分) | 财务部 | |
7.2预算执行差异率(4分) | 财务部 | |||
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 8.1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2分) | 财务部 | ||
8.2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2分) | 财务部 | |||
8.3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2分) | 财务部 | |||
9.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7分) | 9.1政府采购合规(4分) | |||
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分) | ||||
9.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1分) | ||||
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 10.1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4分) | 各部门 | ||
10.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2分) | 财务处 | |||
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8分) | 11.1履行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审批程序(2分) | |||
11.2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2分) | ||||
11.3建设项目超概算率(4分) | ||||
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6分) | 12.1加强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3分) | 各部门 | ||
12.2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控制(3分) | 各部门 | |||
合计 (100分) | 评价总分 | 0 | ||
说明:请各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准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