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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青大校办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心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放假三天,放假时间为2018年4月5日—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 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要加强假期职工外出安全教育;全体员工外出要按规定履行好请假、审批手续,假期内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三、中心和各部门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报和处置突发事件。

四、纪检干部负责做好假期各部门公车集中停放封存工作,在车上合适部位张贴封条,随时配合学校检查。

五、餐饮部要切实保障好留校学生就餐,确保饮食安全;公寓公司要加强公寓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物业公司、网格化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校园保洁、家属区住户节日提醒工作,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校园整洁,并加强对校园祭奠行为的管理;运输公司要做好通勤车辆停放有关的安全工作;水电公司做好校园水、电、暖保障工作,适当延长开水供应时间;医务室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校内师生随时就医;校绿化办公室要按照学校安排,做好校园春季绿化工作。

 

 

 

 

                          2018年 4月3日